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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何謂文化創意產業?

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:「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,透過智慧財產的形成與運用,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潛力,並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升的行業」。

 

 其產業範疇包括:視覺藝術產業、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、文化展演設施產業、工藝產業、電影產業、廣播電視產業、出版產業、廣告產業、設計產業、數位休閒娛樂產業、設計品牌時尚產業、建築設計產業、創意生活產業等共十三項產業。

 

 

 ●文化創意產業與設計業之間的相關聯為何?

 

「設計」在許多人的印象中,可能是一種高技術性、高複雜性,而又不易接觸的事務。然而在知識經濟與全球化的時代中,設計一方面具有多面向的特性,一方面又具有價值加乘的效益。因此我們可以說,當前所謂的設計是以科技、創新、人文為主要成分的整合性活動,也是促成文化與經濟互動的關鍵因素;此一關鍵,也正是促進台灣產業升級與提升產品價值的核心。是以,台灣整體設計能量的提升,有賴於發展策略受到重視與妥善的設計。

 

外貿協會於一九七○年代成立「設計推廣中心」,可以算是國內推動設計發展的濫觴,其目的乃是針對外銷產品提供全方位的設計輔導。及至二○○二年政府提出「挑戰二○○八—國家發展重點計畫」,將文化創意產業列為發展主軸之一,並將建置國家級設計中心列為重要指標,期能建立以設計為核心的價值網絡,以創新、設計及品牌協助國內產業轉型。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在經濟部的指導下於二○○三年成立,並於二○○四年二月正式於南港軟體園區現址提供相關服務。

 

國內商業蓬勃發展,其中商業設計及廣告服務業一直扮演著重要角色,為導引商業活動更多元化增長,所以提升我國商業設計及廣告服務優質化為產業發展之必要。計畫策略以「在地文化創意發展落實」及「國際接軌」為二大策略發展主軸,運用擷取在地文化特質,啟動創意發展商業特色、提升競爭力,使我國能強化商業設計及廣告服務能力、健全環境,建立臺灣代表特色並促進商業國際化,提振我國商業競爭力及發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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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ear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