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育研究法7/26課程綱要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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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教育研究的特徵與範圍

●教育研究的功用與限制

●教育研究的派典與類型

●概念(concept)、構念(construct)與變項(variable

●定義、尺度與測量

●待答問題、研究假設、與研究架構

●教育研究的過程與步驟

●量的研究與質的研究

 

☆量的研究:

  強調研究對象中「量」的特徵之探討,需蒐集具有數量屬性的資

  料,然後以統計方法來分析和解釋。

  質的研究:

   強調研究對象中「質」的特徵,需蒐集足以說明質的特性之資料

   ,並將資料詳實記錄,然後以豐富的文字來描述與闡說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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